陈有平 山西省歌舞剧院副院长

山西省歌舞剧院副院长,艺委会副主任。国家一级演员,民进中央委员,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,山西省音乐家协会活动委员会主任,中北大学音乐学院客座教授,山西省民进艺术团团长,山西中华文化促进会理事,山西省戏剧文化促进会副会长,山西省青联常委,“德艺双馨”艺术家称号获得者。文化部“群星奖”获得者。山西省“杏花奖”获得者,曾四次获取全国民歌大赛金奖。曾代表山西省人民政府赴中南海给党和国家领导人演出,赴台湾、香港、日本、法国、澳大利亚、蒙古等国家和地区演出。参加北京奥运会、上海世博会、深圳文博会的演出,数次参加中央电视台和山西电视台等各种大型文艺晚会的录制演出,都取得了圆满成功。